本文来源: 建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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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政务公开栏获悉,7月28日,该栏公示了建督撤字〔2026〕141号文件,所涉企业为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铁二局新运公司”)。
内容显示,经调查核实,中铁二局新运公司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资质的行为。 住建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16号),该单位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住建部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该单位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彭福,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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