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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开信息了解,2026年7月16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1万元。 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6〕121号 处罚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罚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处罚金额(万元):1 行政相对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91855256 法人代表姓名:刘勃 处罚决定日期:2026-07-16 公示期限:12 个月 处罚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202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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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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