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 建哥
3
|
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印发。《办法》立足我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实际,进一步规范全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受理、核查、处置全流程工作,健全水利行业招标投标监督体系,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净化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环境。 《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举报及其处理活动。覆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办法》进一步明晰投诉受理条件、举证责任、处置反馈,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各级水行政监督部门须确定本部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并通过门户网站或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将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我区水利系统将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依法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理性维权。依托投诉案件复盘梳理共性问题,强化源头治理,持续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交易秩序,为全区重大水利项目落地实施、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
2026-07-27
2026-07-27
2026-07-27
2026-07-27
2026-07-27
2026-07-27
2026-07-27
2026-07-27